各(ge)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(ge)部委、各(ge)直属机构: 经(jing)国(guo)务院批准,现(xian)将2015年元(yuan)旦、春节(jie)(jie)、清明节(jie)(jie)、劳动(dong)节(jie)(jie)、端午节(jie)(jie)、中秋节(jie)(jie)和国(guo)庆节(jie)(jie)放假调(diao)休日(ri)期的具体(ti)安排通知如(ru)下。 一、元旦:1月(yue)1日(ri)(ri)至(zhi)3日(ri)(ri)放假调休,共3天。1月(yue)4日(ri)(ri)(星期日(ri)(ri))上班。 二、春节:2月(yue)(yue)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(yue)(yue)15日(除夕)、2月(yue)(yue)28日(大年初六)上班。 三、清明节:4月(yue)5日放假,4月(yue)6日(星期一)补休。 四、劳动节:5月1日放假(jia),与周末连休。 五、端午节:6月20日放假,6月22日(星期一)补休。
六、中秋节:9月27日放假。 七、国庆节:10月1日(ri)(ri)至7日(ri)(ri)放假调休(xiu),共7天。10月10日(ri)(ri)(星期六(liu))上班(ban)。 节(jie)假日期间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(he)(he)安全、保卫(wei)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(gui)定及时报告(gao)并(bing)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(qun)众祥和(he)(he)平安度(du)过节(jie)日假期。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2月16日 |